1、一个地区只发展一个代理商,发达地区以地级市为一个地区单位,其它以省级市为一个地区单位。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并有一定规模的计算机软件销售商及有市场推广能力的相关单位。
3、本着共同开拓市场,真诚合作的态度。
4、有完善的销售和市场拓展计划。
5、至少能够安排1名技术支持人员与1名软件销售人员,负责华软软件咨询服务中心ERP软件产品的推广与售后服务工作。
1、由申请单位直接向华软公司提出申请,需将详细的公司概况、主营业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市场部。(填写《代理申请表》)
2、华软公司根据申请代理标准评定申请单位是否有资格,审批通过后,此申请单位可成为华软软件代理商。
3、华软公司与代理商双方负责人核签字《代理协议书》,华软公司核准《代理授权证明书》。各一式两份,并各持一份。
4、协议生效后,将华软公司产品宣传资料、技术服务手册及产品演示光盘给与代理商。
1、有专人负责华软软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2、工作认真负责,不损害华软软件在用户心目中的形象。
3、具有良好的市场开拓意识与计划。
4、回款及时,不有意拖欠回款时间。
5、做到用户对所提供之服务满意。
已获授权合作的公司可在推广和投标中使用我公司的标志标识
如发现授权公司在使用我公司授权过程中违规操作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益、损害我公司的形象等行为,我公司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